(图片来自网络)
丫丫大学毕业进一家公司工作,由于长相气质俱佳,经理军经常亲自指点,丫丫进步很快。一来二去,两个人互生爱慕,没多久就住在一起了。
不懂防护的丫丫很快怀孕,惊慌失措中,她找到军,问怎么办。
军不慌不忙地说:能怎么办?生出来呗。他还给丫丫洗脑说,女孩第一次怀孕必须生下来,不然可能造成习惯性流产,对身体的损害也很大。
丫丫不干了,你都知道怀孕这么严重,还让我怀孕?!我一刚出校门的大学生,还没有好好享受青春,就一头扎进妈妈大军?
军安慰她,你生出来,我养你跟孩子。
丫丫根本不理会,她让军陪他去打胎,军断然拒绝,并要求她无论如何生下孩子。
丫丫一看指望不上军,医院打了胎。
军知道后,暴跳如雷,这是我的儿子,你无权打掉。我要告你杀人,你还我儿子。原来军在老家有妻女,只是妻子连着生了两个女儿之后,再也不愿生了。
盼子心切的军遇到外形条件不错的丫丫后,就想借腹生子。但他没想到这么快就怀孕了,更没想到95后的小姑娘根本不愿意早早当妈,竟然背着他打胎了!
是可忍孰不可忍。气急败坏的军向法院申请精神损害赔偿。他的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?
1同居期间能否生娃?由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,虽然都知道父母对非婚子有养育的义务,非婚子和婚生子有相同的继承权,但现实中,非婚生子常常没有完整的家庭,很难有良好的成长环境,各种让人唏嘘的故事大家都听的不少了。
非婚生子,一直有争议。但是,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,非婚内生子的争议越来越小,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,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你愿意生,就意味着你有能力养。
如果没能力养,还是做好避孕。毕竟,养娃可不是随便玩玩那么简单。
即使有能力养,坊间还存在一个模糊不清的问题:同居期间生娃,能上户口不?怎么上?
同居虽然不受法律保护,可是孩子是无辜的,国务院办公厅在年就出台了规定——未婚生子可以上户口。
只要准备好娃的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鉴定书,当然还有申请书、父母的身份证明等,就可以给娃上户口了。
婚姻已经不是生娃的必备要件,如果男方让生孩子,女方就必须生吗?
2生育权男女平等当然不是。
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,男女双方有平等的生育权。双方都有生育的权利和自由,可以决定生,也可以决定不生。
要不要生,什么时候生,生几个,自然需要男女双方协商解决,如果协商不成,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。
所以,军不能因为他的生育权就强迫丫丫生娃。
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,抛开军已婚的事实不谈,那是另一个法律问题。如果丫丫坚决不生孩子,虽然军也有生育权,但在丫丫这里,他的生育权无法实现。
是不是就像军说的,丫丫侵犯了他的生育权了呢?
法律在这件事上,权衡利弊,选择支持女方的生育权。如果丫丫不愿意生,军不能强迫她,否则就是对丫丫身体和意志的强制。
法律看似在保护相对弱势的女性,实际是在保护人类文明的进步。
试想如果女性总是被强迫生子,无疑会沦为生育工具,显然不利于女性的身心健康。不健康的母亲是无法培养出优秀的孩子的。
母亲的素质决定了孩子的一生,决定了民族的未来。
3法院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?既然男女生育权平等,丫丫有对军的生育权说不的权利,他的精神损害赔偿能否得到支持,我们来看法律规定。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当侵害他人的健康权、身体权、人身自由权等权利,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,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。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,有地方高级法院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,造成身体权、健康权轻微伤的,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,只有达到一般伤害程度以上的,才会支持。本案中,军的健康权、身体权等并没有被丫丫侵害,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无从谈起了,除了碰一鼻子灰,还可能被教育要学会尊重女性。如果丫丫把他隐瞒已婚事实、欺骗自己的情况昭告天下,他可能得一阵子抬不起头、甚至丢掉工作了,毕竟婚内出轨是最不被人待见的。小猫瞎叨叨:1.恋爱中的女孩,请一定做好安全防护,不要相信男方体外射jing的鬼话,不管你有多爱他,请先保护好自己的身体。如果你都不爱惜自己,谁还会真正在乎你。2.没有享受好青春或者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生孩子的时候,勇敢说不,不要轻易妥协,因为这一妥协,带来的就是一辈子的操心,并且永远无法退换。后果相当严重。3.虽然未婚生子可以上户口了,这不代表未婚生子就是好选择,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,决定什么时候生子,当然我的建议依然是婚内再生,毕竟孩子需要一个稳定且长期的家庭环境,对父母也更有利。白富美就不说了,人家有任性的资本,不在讨论范围。4.同理,男人想要得偿所愿,还是与你心爱的女人好好协商,尊重会赢得更多尊重,善意会迎来更多善意。——END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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